姓名:迟成海
出生年月:1961年11月10日
学历:大学
毕业院校: 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律师级别:高级律师
现任职务: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兼职: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主席、沈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工作简历:
迟成海律师,自1984年至1995年期间,分别在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辽宁省律师协会业务指导部以及辽宁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及执业。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1996年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经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5年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了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主任。为业务发展需要,2003年与辽宁成功律师事务所整体联合,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了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曾任本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会议副主席,现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业务简历及主要业绩:
迟成海律师自执业至今,先后担任辽河石油勘探管理局、辽阳石油化纤总公司、东北输油管理局、鞍钢沈阳薄板厂、辽宁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辽宁信托投资公司、沈阳百花电器集团公司、辽宁省贸促会、辽宁省工商界联合会、中国辽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经贸发展总公司、沈阳三洋空调有限公司等几十家中直企业、大中型企业及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清理不良资产、追偿欠款等办理了上百起案件,维护了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接受客户及当事人的委托,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诉讼案件、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如成功代理了中辽国际与深圳证券公司的特大诉讼案,代理辽宁信托投资公司诉沈阳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案,代理百花电器集团公司与辽宁省农行质押、担保案,代理沈阳市建筑工程公司诉沈阳正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工程纠纷案,代理沈阳市卫生洁具厂与沈阳圣安房地产开发公司动迁纠纷案等。为沈阳市电子局下属企业与韩国企业举办职教
合资公司起草合同、章程、谈判、签约等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获中韩双方的好评。为辽宁省投资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出书。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清理不良资产、收回欠款等。
受辽宁省司法厅的指派,作为辽宁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参与处理了沈阳商业城重大失火案。作为辽宁省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参与处理了鞍山钢铁公司与外商国际纠纷案等。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派,为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工作等。
迟成海律师1998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省厅级文明律师”。1999年、2001年连续被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律师)”。2008年被省政府聘为省政务公开办政策咨询专家。2010年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聘为兼职教授。